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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安保购置安检排爆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安保购置安检排爆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7-S-074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628.78 | 北京中泰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20层4单元2001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安保购置安检排爆设备项目 | 具体详见附件。 |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项目需求书中租赁的设备租赁期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8月28日。 | 批 | 1.0 | 628.78 | 628.78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贵春,马兴平 陈卫东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段珂
2.联系电话:022-5856983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彬:1351204098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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